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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抚顺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表:抚顺市第十中学日期: 2021-03-09

各县(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抚顺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立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要立足于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聚焦本区域、本学校和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紧紧围绕小、近、精、实、新选题原则,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并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请认真参阅《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细则》,在自行选题论证基础上,如实填写《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立项评审书》)及《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匿名评审书》)。

2.《立项评审书》必须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初、高中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也可申报,但需要两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小学、幼儿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可直接申报)。承担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市级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每项课题申报者限报一人且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人数限7—15人;一人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

5.立项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要在申报前通过抚顺教育科研网页上“维普通达”平台进行网检,相似度要在40%以下,并将网检帐户密码统一设定为:52443030。网检的压缩包不要解压,与电子材料一同上报。

6.本年度课题按照《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实施管理。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学校课题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县(区)规划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局直各有关单位的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市规划办。对于个人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1.《立项评审书》:县(区)一式3份,局直属单位一式2份;

2.《匿名评审书》一式3份;

3.《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网检压缩包请发至市规划办邮箱。

另:需附申报人及推荐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当场核查后即返还)和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1年4月12-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

报送地点: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科研部)

电子邮箱:jyxykyc@163.com

联系电话:52443031

 

附件:

1.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

3.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抚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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