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管理
抚顺市第十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发表:抚顺市第十中学日期: 2021-12-16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本会全称为:“抚顺市第十中学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二级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年级家长委员会在(由)年级主任和年级班主任推选产生。班级家长委员每班3人。年级家长委员会在年级主任协助下由本年级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班推荐一名。

    新生入学后2周内,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同时成立年级家长委员会。

第三章  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及下设各班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班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的课程学习和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班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家长会。

    四、选派家长委员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五、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六、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学校家长委员会及下设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级部和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现状,对学校、级部和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课程培训,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上述权利的实现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每学期在开学初和期末召开家长委员会议,由学校负责的教学领导对上述内容进行传达。学校做好相应的记录。

大型考试过后,全校召开家长会,家长会召开前,由校长对不同年级的班主任进行指导,如何开好鼓励、鼓舞的家长会,班主任之间交流,对家长哪些问题突出,进行家长思想和教育理念的引导。

建立班级微信群和校讯通,将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同时将好的教育文章在班级群众发放,有目的的进行正能量的教育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上述义务实施的方法有:

主要是通过家长和班主任打电话等方式反馈。

假期学校开展“这周我当家”活动。要求家长协助学校搞好对学生的家庭教育。

第五章  工作制度

学校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1届,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学校大型活动和会议。

第六章    附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委员会应加强指导和管理。家长委员会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视其情节轻重,责令纠正。

    学校家长委员会办公活动地点设在学校主楼三楼。为加强家长与学校的联系,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联络处,设在学校政教处,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服务,由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联络工作。

联系电话:024-53792806

本章程自家长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家长代表大会讨论进行修改和补充。

    本章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抚顺市第十中学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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