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班推荐一位家长)
备注:
1、每个班级推选一名家长代表,自愿与学校领导共同组成家长委员会。
2、原则上每届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最多连任两年。每学期活动一~二次。
3、推荐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家长的代表性; B、具有科学的育人理念;C、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D、具备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时间;E、具有一定的出谋划策的能力。
上一条:抚顺十中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
下一条:家校工作小结 2020-2021
网站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版权所有:抚顺市第十中学
学校地址: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大街16号
办公室电话:024-53792810